菜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11年度因公出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关于提交2011年度因公出国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出国管理的规定》(深办发[2008]14号)的要求,我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实行年度计划预审制,请各单位将2011年度的因公出国计划,按《深圳市因公出国计划表》(www.szfao.gov.cn下载)完整填写,于今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市外事办。

根据出国计划量化管理和审批原则,各单位提交的2011年度全年出访计划必须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并对照上一年度的出访情况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当成福利待遇,不得重复考察,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对确需出访的团组,应详细说明出访的具体任务、人员组成、经费来源等。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赵亮 电话:8210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