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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公开招聘市外事保障中心主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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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外事保障中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外办)下属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外事(港澳)礼宾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外事(港澳)工作的物资保障任务;负责我市外事(港澳事务)接待用车服务;承担市外办交办的其它外事(港澳事务)辅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该中心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深圳市外事保障中心主任1名(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并兼任中心综合业务部部长)。

  二、招考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 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5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管理能力;

  7.同等条件下,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不接受现场报名,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证书的验证证明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如来不及提供的,可先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补);

  (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12室;邮政编码:518035;咨询电话:82107807,82101040。

  3.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可先发电子邮件至zhaopin@fao.sz.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将通知后续有关事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聘用程序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采取谈话、现场测试、考核、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确定聘用人选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参照机关相应资历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根据经营业绩浮动。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外办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外办公开招聘外事保障中心管理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