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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告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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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外交部要求,我办于2006年11月1日印发了《关于统一集中保管公务护照和党政机关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行证的通知》(深府外〔2006〕287号),并于2007年1月8日印发了《关于催交公务护照的通知》(深外函〔2007〕1号)。按照通知要求,全市的公务护照须全部交回外办统一管理,我办也逐一进行了电话催促。目前,大部分单位都按要求交回了护照,但是仍有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致使我收缴工作严重滞后。现特别提醒未交护照的单位,如3月31日前仍未整理上缴,我办将即时停止该单位所有因公出国、赴港澳报件。 特此通知。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