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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赴泰国中国公民和团组留意当地局势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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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0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将国内安全法延长至4月6日,实施区域为曼谷、北榄府和暖武里府。内阁会议同时决定将于4月2日至5日期间在昌安、华欣实施国内安全法。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拟赴泰中国公民和团组留意当地局势发展,视情调整行期;已在泰中国公民和团组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范意识,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不要接近集会、游行、示威场所,不要参与政治活动。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泰国使馆(电话:0066-2-2457044),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010-65964086)也接受公众咨询。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同胞如需协助,请与中国驻泰国使馆或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联系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