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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加(纳)互免签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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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7年3月28日生效。根据该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入境加纳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