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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圳市因公出国团组报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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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办理效率,推进因公出国审批精简化、规范化。经研究,对因公出国团组报批材料作如下调整:

  一、优化调整内容

  (一)明确3人以上团组须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确认“临时党支部书记”,相关信息将在团组成员名单中自动生成标识;

  (二)原需上传的《深圳市因公出国团组名单表CG-02》《深圳市因公出国团组任务表CG-03》《深圳市因公出国团组行程表CG-04》相关内容可直接通过系统填写,无需重复上传;

  (三)将《邀请参加因公出国团组信息表CG-05》调整为非必传项;

  (四)将《邀请参加因公出国团组信息表CG-05》《深圳市公务员因公出国纪律责任书》《因公出国行前须知》统一归类为“其他材料”。

  二、调整后报批材料清单

  经上述调整,因公出国团组报批材料由原来的11项精简为以下6项:

  (一)《请示》;

  (二)《深圳市因公出国团组报批表》;

  (三)《外方邀请信及中文翻译件》;

  (四)《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五)《深圳市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

  (六)其他材料(含《邀请参加因公出国团组信息表》《深圳市公务员因公出国纪律责任书》《因公出国行前须知》)。

  三、执行要求

  以上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深圳·智慧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同步更新执行。请各单位按照新要求完成报批,确保工作衔接顺畅、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陈怡薇、张家煜,联系电话:88121050、88127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