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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关于报废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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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报废

  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

  报废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回收处置项目

  三、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对象为我办已达报废年限的应急保障公务用车。需负责上述车辆的拖运、回收、拆解及注销工作。结算方式按实际称重或评估价进行,应确保处置过程安全有序,所得款项按规定上缴。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取“价高者得”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采购方式

  特定供应商询价

  六、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8日18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