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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通知如下:
1、严格公务用车停放规定。日常公务用车后,须将车辆停放在市民中心停车场,严禁公车私用。
2、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停驶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一律集中封存停放在市民中心停车场。
3、凡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者,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秘书处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