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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特招考试职位要求的重要提醒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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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以特殊考试办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已于12月5日发出,报名时间将于12月11日18时截止。根据报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英语专业职位要求重申、提醒如下:

凡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必须符合职位表“其他条件”栏要求的“专业方向为高级翻译或会议口译方向”。12月16日资格初审时考生必须提供学校关于该专业方向的证明(如推荐表等)。无专业方向证明者,即使通过笔试,资格初审亦将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特此提醒各位考生注意。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